今年来,常宁纪工委、监察分局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共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84件次,其中参与重大决策21件次、重大项目监督43件次、重要人事任免7件次、大额资金使用监督13件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常宁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日,衡阳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肖斌在常宁调研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时高度赞扬。
2010年9月,常宁在衡阳市率先实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撤销了市直单位纪检组,建立了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今年,该市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市监察局派出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以《细则》为纲,对所辖单位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明确了监督时间,实行所辖单位会议提前报告制度;确定了监督范围,该市所有市直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含副科级),凡需由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人事工作、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均属监督范畴;完善了监督方式,采取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对所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督措施包括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和信访举报,积极开展党风廉政专项督查、纠风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对所辖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检查;严格监督纪律,对不主动、不配合接受监督或规避、拒绝接受监督的单位,该市纪委、监察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能造成一定影响的,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据悉,该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15个单位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各单位设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驻点督查室,做到领导有班子,门口有牌子,办公有桌子,举报有箱子,档案有柜子。 |